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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在簽署租約之後,應該如何處理該等文件?
追討欠租及收樓
使用或佔用出租物業的一般守則
分租
按揭物業
維修/保養的責任
在租期完結前終止租賃
業主將有租約之物業出售
續約事宜
租務條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起作出的修訂
舉例說明
相關網站

I.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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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一

下圖簡列一般可用於簽署條款的字眼(只供參考用):-

簽署方身分

一般常用於簽署條款的字眼

 

租契

 

租賃協議

 

個人

由〔立約方姓名〕 簽署、蓋章及交付

 

由〔立約方姓名〕 簽署

 

獨資經營者

由〔獨資經營者之商業名稱〕之〔獨資經營者姓名〕簽署、蓋章及交付

茲蓋上〔業主/租客〕之圖章,並由〔獨資經營者之商業名稱〕之〔獨資經營者姓名〕簽署

 

合夥商行

由〔合夥商行之名稱〕之〔所有合夥人之姓名〕簽署、蓋章及交付

茲蓋上〔業主/租客〕之圖章,並由〔合夥商行之名稱〕之〔所有合夥人之姓名〕簽署

 

有限公司

茲蓋上〔該有限公司名稱〕之印章/鋼印,並由已獲其董事局正式授權之〔簽署者姓名〕簽署 

茲蓋上〔業主/租客〕之圖章,並由已獲其董事局正式授權之〔簽署者姓名〕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