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0 Web Stats Reporter 3.15
題目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在簽署租約之後,應該如何處理該等文件?
追討欠租及收樓
使用或佔用出租物業的一般守則
分租
按揭物業
維修/保養的責任
在租期完結前終止租賃
業主將有租約之物業出售
續約事宜
租務條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起作出的修訂
舉例說明
相關網站

1. 我以三年租期把物業租出,還有兩年才期滿,但我發覺鄰近物業的租金最近大幅上升。我可否與租客終止現有的租賃,以便把物業以更高租金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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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合約的一方,乃受該合約的條款所約束,故除非租賃文件包括所謂中斷租期條款,容許業主在租期完結前終止該租賃,或雙方達成提前終止租賃的協議,否則業主仍受租賃文件的約束,不能單方面終止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