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離婚訴訟將會在甚麼時候完結?我要等待多久才可以再婚?
   
由申請離婚至個案全部完結所需時間,個別案件均有所不同,要視乎法庭接辦的案件數量多少、聆訊所需時間、及在法庭滿意有關子女的安排(如有)前不得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等因素而定。
司法機構有以下服務承諾 (只供參考):
| |
輪候時間 |
| i) 解除婚姻 – 由排期審訊至實際聆訊 |
|
| - 特別程序案件表
|
50 天 |
| - 抗辯案件表 (一日聆訊) |
110 天 |
| ii) 財務申請 – 由將傳票存檔至聆訊(一日聆訊) |
110-140 天 |
有關公眾人士的來信,司法機構會盡可能立即回覆。無論如何,司法機構會於收到信件後10天內作出簡覆,然後於30天內作出詳盡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