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是一名病人,而我被醫生要求簽署一份「同意書」,以顯示我接受有關治療或手術。如果我簽了該同意書,但其後因為有關治療或手術而導致病情惡化,我仍然可以向醫生提出索償嗎?
 

醫生為病人進行治療或手術之前,需要先取得法律上有效的同意,尤其是當病人要在醫院裡進行治療或手術。不足十六歲的兒童,或不能充分理解事情或智障人士,在進行治療之前,醫生便要得到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同意。
簽署同意書,僅僅是代表病人簽署了這份文件,但不表示該名病人一定已明白文件上提及的治療方法,屬甚麼性質或可能會帶來甚麼後果。要令同意書生效,病人必須知道他們同意接受的治療之性質及目的是甚麼。
如果閣下沒有真正同意下簽署文件,亦可證明到醫療疏忽及傷害有因果關係,便仍然可以就醫療疏忽索償。單單只是簽署了同意書,未必可以阻礙到病人向醫生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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