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作為一名僱員,閣下可同時作出兩項申索,一項是與工傷有關的僱員補償,另一項是人身傷亡賠償。不過,當兩項申索均是針對同一人或同一公司時, 其中一項申索所得的賠償可能會抵銷另一項賠償 。舉例,倘若原告人在人身傷亡訴訟中獲判 500,000 元賠償,而在僱員補償訴訟中則獲判 200,000 元賠償,那麼原告人在人身傷亡訴訟中,最後所得的賠償便只有 300,000 元(即 500,000 元 – 2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