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人被拘捕後, 警方會在可行的情況下盡快(通常在 48 小時內)將被捕人帶到裁判法院提案。如涉及遞解離境程序之拘捕及扣留令,扣留時間便可延長至72小時。
如果警方欲延長扣留時間,便必須把閣下帶到裁判法院作出有關申請,而閣下亦有權反對並申請保釋( 詳情請看問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