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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CLIC

香港土地業權的基本概念
地產代理服務(連同買賣程序之概述)
臨時賣買合約
正式賣買合約
違反買賣合約的後果
完成買賣交易
買賣居者有其屋
買賣興建中的物業 (樓花)
大廈公契及業主立案法團
舉例說明
有關網站

8. 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買方可否將物業轉賣給他人 (俗稱「摸貨」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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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但買方須先查清楚該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款是否容許這項交易。在轉售交易中,原先的買方將成為『確認人』,而新的買方將成為『 轉購人 』。因交易程序上牽涉多一人,各方應特別留意付款時間、解除任何現有按揭及交樓手續等事項,此外,也可能要繳付額外的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