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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如何成立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有限公司?是否需要在稅務局取得商業登記證及在公司註冊處辦手續才可開業?

商業登記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凡在香港經營業務的人士,不論是獨資經營、合夥業務或有限公司,均須在開業的一個月內向稅務局登記,並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展示在營業地點之內。有關商業登記證的申請程序、費用、申請表和登記證樣本等資料,可瀏覽稅務局網頁

 

在公司註冊處註冊有限責任合夥

 

除了在稅務局註冊外,有限責任合夥業務亦必須在公司註冊處註冊。公司註冊處會發出有關有限責任合夥業務的註冊證書。有關申請註冊程序的詳情,可瀏覽公司註冊處的網站

 

就有限法律責任合夥通知香港律師會

 

除在稅務局註冊外,律師事務所必須在開始成為有限法律責任合夥企業前至少7天以規定表格通知香港律師會,並在啟業後14天內向律師會提交一份有關詳情的通知書。請瀏覽香港律師會網站,以便瞭解更多有關如何成為有限法律責任合夥的資料。

 

成立有限公司

 

有意依據《公司條例》成立公司的人士,除了要取得商業登記證外,須同時提交法團成立表格及公司的組織章程細則。

 

任何個人或一組人如欲設立公司,可於擬定的公司組織章程細則上簽署,並將已簽署的章程細則連同填好的法團成立表格,送交公司註冊處處長,進行登記。(《公司條例第67條

 

有關如何設立或登記有限公司的詳情,請瀏覽公司註冊處網頁,或致電3142 2822。

 

請注意,有限公司獲得公司註冊處發出公司註冊證書發出後,才算是正式成立。

 

除自行成立有限公司之外,閣下亦可透過提供成立公司服務的顧問公司,去購買「現成」公司。在支付相關費用後,顧問公司便會將被選中的現成公司的股權轉讓給閣下,並協助辦理相關手續。在收購現成公司前,請先諮詢註冊會計師或律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