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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仲裁或调解时,我需要律师代表吗?

正如任何在香港进行的民事法律诉讼一样,如果在财政上不能负担,或者不想聘请律师代表,任何一方都可以代表自己,参与仲裁或调解。

 

不过,如果在财政上能够负担,或者希望聘请律师代表,任何一方都可以聘请律师。一般建议是委任律师代表。如果案件涉及复杂的法律观点,或未能完全明白的法律观点,律师代表便能帮得上忙。

 

司法机构的调解资讯中心,提供有关调解的有用资讯。详情请浏览:https://mediation.judiciary.hk/chs/

 

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有限公司(JMHO),是由香港调解会、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特许仲裁学会(东亚分会)、香港仲裁司学会、香港建筑师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及香港和解中心联合成立的非牟利机构,同样为市民大众提供有用的调解资讯。 (http://www.jointmediationhelpline.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