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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续租权和中断租期条款有甚么分别?

续租权(亦称为「生约」)赋予租客在原有租期完结后以新的租约继续租用同一物业的权利,即是延续原有的租赁。因为续租权的关系,租客变相获得了另一个租期,业主也在某程度上得以保证能享有已协议的租金收入。由于续租权构成了法定的土地权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赁的租期不超过三年,包含续租权的有关租约亦应在土地注册处注册。

 

反过来说,中断租期条款赋予立约方在经过某段时间,或在发生某类事件后,终止租赁的权利。也就是说,立约方可在租期完结前终止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