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我参加了认可职业退休计划而非强积金计划 ,在离职时从计划中收取的款项(累算权益)是否须课税?
概括来说,认可职业退休计划的累算权益会按以下情况评税:
有关部分 |
收取的原因 |
评税情况 |
---|---|---|
雇员供款 |
任何情况下离职 |
全部免税 |
雇主供款 |
(1) 退休、死亡、无行为能力 (因受伤或疾病而丧失工作能力)之情况下离职 |
全部免税 |
“比例利益” = #累算权益 x *服务月份 ÷ 120
# 雇主供款那部分
* 须以整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不包括在内。
例子
假设 一位雇员于服务满 7 年 零 6 个半 月后辞职,并从职业退休计划中收取雇主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 $100,000,可 获免 税 的款额 如下:
“比例利益”= $100,000 x 90 个完整月份 ÷ 120 = $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