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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我如何可以撤銷已獲批予的專利?

根據《專利條例第91條,任何人都可以向法庭申請撤銷已獲批予的專利。該申請可基於多種理由,包括:

 

  • 該項發明並非一項可享專利發明(即該發明並不新穎、並不包含創造性,以及不能作工業應用)。
  • 該專利的說明書沒有以足夠清楚和完整的方式(至擅長有關技術的人能將其實行的程度)披露該項發明。

 

專利說明書中披露的事宜超出已提交的專利申請中披露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