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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我可以為我發明的手機程式申請專利嗎?

若手機程式與電腦程式「本身」不相關(《專利條例第9A條)及提供技術貢獻則可享專利。

 

一般來說,若所聲稱的貢獻獨立於其是否由電腦實施而存在,則該貢獻並非是一個電腦程式「本身」。

 

在判定它是否提供技術貢獻,審查員會考慮各種因素,包括所聲稱具有權利的技術效果是否為在電腦以外施行的方法帶來技術效果,及會否導致電腦以新或更有效率的方式運作。